Address:
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
九龍旺角通菜街132號2樓

電郵: 1970@amb-u.com.hk
 
Telephone:
(852) 2381 0844

簡介及架構

介紹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

香港的救護車服務自1953年起便隸屬於當時的消防事務署管理。在1968年的一宗救護服務投訴事件中,救護車主管遭受不公平處分,使各人深深感受到必須要團結起來組織自已的工會,謀求及保障救護員職糸的權益並獲得公平對待。在幾番的籌組下,我會在 1970年7月24日正式註冊,成立了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發展至今,會員人數己達二千多人,佔救護員員佐級職糸百份之九十五以上。

 

本會宗旨
一. 謀取所有在香港消防處的救護員完全組織在本會之內。
二. 謀取及保持公平與正當之工資率,工作鐘點及其他工作條件,及廣泛保障會員利益。
三. 調整會員與政府間之關係及和解彼等間之糾紛。
四. 促進本會與政府之互相尊重,互相了解。
五. 使會員及在某種情況下暨其家屬,獲得下列全部或一部之利惠及週年大會或特別大會議決之其它利惠:
 (甲) 疾病、意外、殘廢、患難、分娩、退休等之金錢上救濟或其他經議決之援助。
 (乙) 賻金及葬費。
 (丙) 被迫害及勞資爭議之利惠。
 (丁) 教育費。
 (戊) 與會員職業有關之法律指導與法律援助。
六. 循週年大會或特別大會所需隨時認為適當時以合法手續廣泛促進會員及其家屬在物質上、文化上、社交上、教育上、與康樂上之福利而辦理教育,醫療及其他工業性或非工業性之事業。
七. 和海外之救護人員工會或組織保持密切聯絡。
八. 促進本會會員對醫學上之知識。
九. 創辦或接辦,或在金融上或以其他方式參加出版一種報紙、雜誌、書籍、小冊或其他刊物,以增進本會或工會運動利益為主要目的。

 

本會的貢獻

救護員會除致力維護會員的權益外,更不時向政府及管方提供各種有關改善香港救護服務的建議。
三十年來,救護員會在會員的支持下發揮了強大及應有的功能。在維護會員權益方面,成功爭取的計有:縮工作時數、爭取與消防員同級同酬、停止運送經証實死亡的屍体、新建救護站不被舊消防局取替、停止向外招聘救護隊目、爭取推行全面輔助醫療緊急救護服務、增加救護員前線人手等。
未來,會方仍致力爭取將救護車「目標行車時間」縮短、加強救護員的在職訓練、改善前線人手不足情況、爭取救護員的合理用膳時間等。